1. 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2017年度养护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各公司2017年度日常经费预算控制数审定》(内高路公司阅批件2017〔66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询价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管辖路段安全畅通,对沿线损坏的交通设施能够及时修复,确保所用材料质量。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2017年度养护材料采购。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供货期: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5日。
2.4 标段划分: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2017年度养护材料采购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范围要求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范围
CG-1 护栏类设施(防阻块、单双弯头、护栏板、隔离栅等)
CG-2 易耗品(百米标、轮廓标、圆锥筒套筒、防撞桶等)
3. 竞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竞价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下列条件:
CG-1标段:
3.1.1、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各类交通设施(同时具有防眩网、护栏板)的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
3.1.2、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或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安全类产品防眩网、护栏板等的批量生产合格证;
3.1.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4、近五年(2012年6月1日至今)具有为高速公路供应交通安全设施材料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CG-2标段:
3.1.5、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各类交通设施的制造(或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
3.1.6、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7、近五年(2012年6月1日至今)具有为高速公路供应交通安全设施材料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竞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