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环境卫生整治服务。欢 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鄂托克旗木凯淖尔人民政府环境卫生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鄂财购准字[2017] 第 086 号
采购文件编号: CG2017FCS122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服务年限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年)
1 环境卫生整治
服务 5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20.00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环卫及垃圾清运或保洁及垃圾清运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
3、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 5 年至201 6 年(若201 6 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 4 至201 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得分)。(原件)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业绩要求:能够真实反映201 5 年-201 6 年来投标企业类似环境卫生服务、治理等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 7 年0 7 月 06 日 上 午 9 : 0 0 时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