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广播电视事业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7、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有效及在广电部门有备案的企业(公司),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电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截标时间: 2017-06-30 15: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