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房建及相关工程(中间站标段)已经开始建设。项目业主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牡客专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及附加医疗险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Z71286FW0002-0074
2.2项目名称: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房建及相关工程(中间站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及附加医疗险保险项目。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市、尚志市、海林市,牡丹江市。
2.4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范围内的(中间站标段)新香坊北站、阿城北站、帽儿山西站、尚志南站、一面坡北站、苇河西站、亚布力西站、横道河子东站、海林北站共9座中间站房(含雨棚、站台面和附属配套工程)和生产办公房屋(不含四电独立房屋)以及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道路、围墙、土方、热网管道、排水沟、硬面化、烟囱、法拉第笼、房屋基础及地基处理、房屋配套电力工程、暖通给排水安装工程)等 概算章节第八章工程;上述车站站场及建筑的室外给排水、车辆、站场(不含已经招标的旅客和行包地道主体结构、站台墙、平过道、轨道衡基础、排水沟等工程;不含站房内的高低压设备及安装工程、通信信息和客服工程)、给排水、机务、车辆、站场等概算章节第九章工程概算章节第九章工程(不含甲供设备和非安装设备);中间站房及站区房屋的火灾自动报警 概算章节第六章工程;380伏及以下的低压配电配电室配电柜等概算章节第七章工程概算章节第七章工程[不含站房变电亭内的高低压设备及安装工程(以低压配电柜低压开关触点为分界点)]。主要工程量为新建站房面积共计17603.57平方米。生产办公房屋:64744㎡(不含四电房屋)。站台面:70478㎡,站台墙:4064m,地道:4064㎡,给排水:61.05km,栅栏:10.4km。
2.5计划保险时间:446天,2017年6月开工,预计2018年8月31日竣工,具体工期按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6招标范围:
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房建及相关工程(中间站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及附加医疗险;
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4.1.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
4.1.2投标人须具有在黑龙江省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资格,设有省级分支机构,且市、县、区级分支机构遍布本工程沿线所经地域;
4.1.3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且2016年度财产险保费收入必须达到人民币150亿元及以上;
4.1.4近三年来投标人主承保过单项工程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或相关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4.1.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4.1.6 其他要求:有共保意愿的、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要求;
4.1.7凡具备以上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共保。
4.1.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1.9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