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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电彰武后新秋第一期9.5MWp光伏发电项目生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辽宁华电彰武后新秋一期9.5MWp光伏发电项目生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四、招标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内容)备注1辽宁华电彰武

辽宁华电彰武后新秋一期9.5MWp光伏发电项目生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四、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范围(内容) 备注
1 辽宁华电彰武后新秋一期9.5MWp光伏
发电项目
生态建设工程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资本金要求: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园林绿化及相应的生态建设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合计完成3个及以上同等或类似的业绩(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投标单位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投标,不能委托其他人代理投标。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 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联系人:赵宏

手机:17710584181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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