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本部及所属辖行信用卡催收律所实施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1)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照齐备,年检情况正常。
(2)管理体制先进,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
(3)熟悉信用卡业务,擅长办理欠款催收实务,具有办理贷记卡催收业务的能力。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