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煤场扬尘治理改造监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DXJ-GK-2017-128
三、采购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煤场扬尘治理改造监理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建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至少具有钢结构工程单跨不小于130米的煤场封闭工程(新建或改造)或物料堆放钢结构封闭工程(新建或改造)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新建或改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单位设总监理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电力或环保专业),应具有不少于2个跨度130米及以上的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土建、焊接、防腐监理工程师应有参加过130米及以上跨度煤场封闭改造工程相应专业施工监理的业绩。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且有担任过电建相关项目的工作经历。
5、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要求:财务审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 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7、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方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被停止营业;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09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