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园林管理局的创文项目(2017)添置园林绿化设备-多功能户外作业车采购(潭市财采计(2017)334号、采购代理编号:LYZC-170652)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创文项目(2017)添置园林绿化设备-多功能户外作业车采购
2、招标编号:LYZC-170652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创文项目(2017)添置园林绿化设备-多功能户外作业车采购 一台 850000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名称 数量
1 创文项目(2017)添置园林绿化设备-多功能户外作业车采购 多功能户外作业车采购 一台 1、免费质保期:按厂家产品说明书提供的质保期执行。2、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1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问题,须在一周内提供备用品。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2、付款方式:采购资金到账,货到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3、中标人需负责车辆保险等相关手续及费用。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是 是 是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1)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2)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