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规定,受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政府保洁、绿化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采购规模:120000.00元
五、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操作规范并达到国家质量要求
六、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1个以上(含1个)类似保洁或绿化业绩。
5、具备苗木经营及物业管理经营许可。
七、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安排: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