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高速公路沿线土建、配套及电力框架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8
招标编号:GT17402C00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为(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高速公路沿线土建、配套及电力框架施工项目招标编号:GT17402C009),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项目施工区域为首发集团管辖的高速及市政道路,包括但不限于京台高速、京昆高速、京港澳高速、京藏高速、京哈高速、通燕高速、京开高速、京承高速、机场北线、机场南线、京平高速、京津高速、京新高速、机场第二高速、五环路和六环路。
(2)建设地点:首发集团管辖的高速及市政道路。
(3)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税前: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通信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相关电力施工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其他同等资质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同时具有类似土建专业、配套专业、电力专业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累计工程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拟派投标人拟配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不适用;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近投标人不得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2.9.2 投标人不得有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2.9.3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