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南翼通风机及配电安装辅助材料及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28
一、项目名称:福城煤矿南翼通风机及配电安装辅助材料和电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CGKJ-CL-2017-002
三、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品种数 |
数量 |
单位 |
预估金额 |
要求到货时间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标段一 |
各类电线缆 |
20 |
8355 |
米 |
中标后10日内到货 |
是 |
|
标段二 |
管道、螺栓、扁钢、道轨辅助钢材等 |
36 |
见明细表 |
项 |
中标后10日内 |
是 |
四、付款与合同签订方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后次月支付到货货款的50%,第二月支付4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的次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为货物到达现场后一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2.本项目投标单位均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报货物及所用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部分货物现场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的货物见货物明细表), 并作为对中标后到货物资进行检测的依据;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投标时资格审查要求各类证照为原件(正副本均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执行招标人设定的结算方式,不同意招标人结算方式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7月4日止。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