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箱式变压器、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额定额定电压35kV,容量2200kVA及以上箱式变压器美変和华变型式试验报告各一份;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型及以上(额定电压35kV,额定容量2200kVA及以上)箱变的制造业绩,且投入运行满一年的箱变数量不少于150台(其中美変100台,华变50台),须提供合同、运行证明或到货验收单等有效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 康平项目:35kV组合式变压器(美式箱变)48台,单台容量2200kVA,本次采购范围内包括箱变及附件运输。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苏岭项目:35kV 2200kVA箱式变电站25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8日 09:00到 2017年07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