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内市发改【2017】11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内市发改【2017】11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黄鹤湖综合治理永安镇污水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园坝村7社 |
实施时间 | 2017年7月-2018年1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污水处理规模:70m3/d,项目计划占地:340 m2,包括建设格栅井、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污水干化池、标准排放渠,辅助用房及进厂道路、厂区道路、绿化、场外收集管网主管网800米,支管网1000米, |
建设资金 | 中央节能减排资金 |
其他 | 1.本项目污水处理后要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 2.工程发包价含暂列金15.0万元。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内江市市中区黄鹤湖综合治理永安镇污水处理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注册资金1000万及其以上。
2、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同类型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工程发包价的100%。提供以下资料。
(1). 中标通知书(2).施工承包合同(3)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以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原业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