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项目名称 |
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咨询服务 |
批复文号 |
南发改资(2017)45号、南发改资(2017)46号、南发改资(2017)47号 |
批复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统计局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
项目所在地区 |
佛山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成果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起于季华路北延线王借岗大桥,向北上跨罗务路、下柏路,下穿贵广南广铁路,半互通立交桂丹路,平交兴业路,共线地铁三号线约3公里,止于博爱路。路长9.96公里(包含:下穿贵广南广铁路隧道484.6米、兴业路快速化改造段189.45米),路基宽60米,双向8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设计车速80km/h。
本工程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126617.53万元,公路基本造价为230131.44万元,每公里指标为23105.57万元/公里。(详见平面图)
(2)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本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53600.00元。
(3)计划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有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和备案。服务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180天内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并获得批文。
(4)本项目总用地约64.3236公顷,其中: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约1.8公顷,须按“占一补一”原则,将基本农田调出易地补划。
2.2招标范围
1、服务单位应按照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现行技术要求,完成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咨询服务工作,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项目相关成果材料,逐级上报至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并完成所有报批手续。
2、派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并负责介绍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专题报告。
3、服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批和备案,如不能通过,服务单位应在业主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4、对于可调整地类,需跟踪国土资源部在数据库该图斑属性的“地类备注”中作记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
(2)人员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 咨询服务人员:至少2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本次招标对拟投入本项目其他辅助专业工作人员未作具体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或招标人要求,中标后须无条件相应增加辅助专业工作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参加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现场报名)
4.1 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记名方式。
4.2 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6 月 29 日~ 2017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购买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开取招标文件费的发票时间为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标代理处办理,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适用于现场报名)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7 月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 7 月20 日9时00分至2017年 7 月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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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