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辽河流域乌力吉木伦河防洪工程(阿鲁科尔沁旗段)监理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备案编号2017-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意见表》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阿鲁科尔沁旗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内蒙古辽河流域乌力吉木伦河防洪工程(阿鲁科尔沁旗段)监理
2.2、建设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2.3、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为堤防4段,全场共14.376km,护岸工程32处,护岸工程总长度21.13km,新建穿堤建筑物2座,修建堤顶防汛道路18.777km等。
2.4、计划投资额:10409.29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监理共分三个标段
标段名称:内蒙古辽河流域乌力吉木伦河治理工程(阿鲁科尔沁旗段)监理(第三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标五标段、六标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2.6、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起至工程验收合格日止。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06月28日08时00分至2017年07月04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