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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批复文号三发统资〔2015〕176号批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
  项目名称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批复文号  三发统资〔2015〕176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统资〔201517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与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的方法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江根潮湾边坡、江根翠坑边坡、江根芹涌后岗边坡和江根芹涌前岗边坡四处地质灾害治理,该四处地质灾害工程项目属于小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灾害。灾害治理的方案主要为“削坡+截排水+格构+锚杆+坡面护理+挡土墙”的治理方案。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513495.26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工程需四个地质灾害点同时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对江根潮湾边坡、江根翠坑边坡、江根芹涌后岗边坡和江根芹涌前岗边坡四处地质灾害治理,砍挖乔木、清除地被植物、挖粉质粘土及风化岩、新建MU30块石挡土墙、新建截水沟、新建沉沙井、坡面喷射20cmC20混凝土、锚杆加固、坡面安装泄水管等,具体见招标单位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四处灾害点的招标控制价分别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潮湾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26450.72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翠坑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25917.18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后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33373.49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芹涌前岗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927753.87元。 以上四处灾害点的招标控制价均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1)、(2)其中一项: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2)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12月 至2017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12月至2017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 6 29 17 00分起至2017 7 6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72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7260830分,截止时间:201772609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7260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3)。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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