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3#、4#保护棚及中央景观带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民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资金来源: 其它
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3#、4#保护棚及中央景观带景观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CLY-2017-055)
1、招标条件
本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3#、4#保护棚及中央景观带景观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7】35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官亭镇
(2)招标内容:保护棚、硬质铺装、挡墙及绿化建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5796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3#、4#保护棚及中央景观带景观工程
发包内容:保护棚、硬质铺装、挡墙及绿化建设
计划工期:开始日期:2017年07月30日 结束日期:2018年0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即文物保发(2006)28号明确的相关人员(或在2015年文物保护工程人员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中,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文化古遗址保护),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须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