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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工程之绿化工程监理(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工程之绿化工程监理(第二次) 批复文号江发改投资【2014】962号)、(江发改投资【2015】
  项目名称  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工程之绿化工程监理(第二次)
  批复文号  江发改投资【2014】962号)、(江发改投资【2015】578号、江发改投资函【2017】485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工程之绿化工程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工程之绿化工程监理(第二次),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14】962号)、(江发改投资【2015】578号、江发改投资函【2017】485号  )。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道路长约1684米,宽60米,双向8车道,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             60公里/小时;绿化面积约19885平方米。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            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为: 江门市。 监理服务期: 连海路(新港-南环路)一期之绿化工程监理(第二次)服务期参考绿化工程施工定额工期103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 项目概算总投资: 建安工程费为1878万元。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 综合类 资质; 3.2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  /   / 月至今)曾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   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报名时间: 2017  6  30  8  30 分至 2017   7  6  17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项目要求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6  30  8  30 分至 2017   7  6  17  30 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4.1 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 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 江门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 2017 年7  21  9  30 分以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1日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7年07月06日前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1日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09时30分 (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投标人近 / 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 / 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7、本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_民营经济报_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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