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聚一聚二风机配件最终框架(公开招标)20170620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170623-006
一、招标条件
本 2017年度聚一聚二风机配件最终框架(公开招标)20170620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物资名称:风机类配件等36项物资,物资品种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附件(数量为估算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装要求:防雨防潮防碰包装。 交货要求:买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采购计划和《买卖合同附表2》之日起45天内到货并派人现库房完成物资验收入库工作。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附件。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月内,按买方通知要求分批到货。
2.4交货地点:汽运至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配件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械加工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股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 5、在大庆炼化公司被取消准入资格或在处理期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一、二级供应商准入证的状态正常的供应商。 8、需提供2013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01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范围中任意3项不同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需提供货合同扫描件,含供货明细及合同内甲方联系人姓名电话等附件)。 业绩数量下限:每项不同产品合同数量1份,不少于3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6-29 09:30:00 至 2017-07-10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