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发电厂#1、2汽轮机双背压供热改造汽动热网循环泵汽轮机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对山东菏泽发电厂#1、2汽轮机双背压供热改造汽动热网循环泵汽轮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简介:
山东菏泽发电厂一期2×135MW汽轮机,由上海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C135─13.24/0.35/535/535型、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机组。#1、2机组分别在2011年和2010年进行了通流供热改造。
现计划对#2汽轮机组(125MW)进行高背压循环水供热热力系统进行改造,提高整体供暖能力,以满足菏泽、定陶两地采暖增长需求。
二、工期要求: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三、招标范围:
2200KW汽动热网循环泵驱动汽轮机两台(包括控制系统)
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备独立设计、生产、制造和调试热网循环水泵驱动用汽轮机的能力;申请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具有4台以上1500KW以上功率热网循环泵(或风机)汽轮机供货业绩,时间2015年1月1日 至2017年6月1日,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个采暖季及以上,必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有同类型设备的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已经投入使用工程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4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
(2)方式:
投标申请人需将以下电子版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发送至公告所列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等(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供核验。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