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屯留县瓶城片区城市设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HAZB-ZC-FW-20170498-1
二、项目名称
屯留县瓶城片区城市设计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29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范围包括:屯留县瓶城片区城市设计。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项目概况:瓶城片区城市设计项目规划范围北至规划道路纬一街,西至绛河,东至城东路,南边界依循瓶城南侧现状坡地进行划定,整体规划用地面积约2.08平方公里。规划项目基地位于屯留的老城区,北临绛河,具有较好的景观资源优势。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
3、服务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城市规划专业)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
(4)报名期间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纳税凭证(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提供上述资料(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
3、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
3、届时请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