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福州市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及绿化配套工程第7标段(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5]203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2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招标内容:加铺上面层沥青混凝土和施工划交通标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433842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0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7年6月30日 09时00分 至 2017年7月6日 17时30分 通过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5.2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年6月30日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 2017年7月6日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07-31 09:45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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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