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2万元
本为2017年重庆公司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编号:DXZB2017006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17年重庆公司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 |
备注 |
2017年重庆公司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
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应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2) 交货时间: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0日内将全部合同设备交货至买方现场。
(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020944.93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出具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投标。
2.4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5 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证书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2.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B.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C.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得到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格式自拟),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其它纳税人可以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