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TEJXYGS-WZ(询)-2017068
根据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水曹铁路工程项目施工需求,现对所需橡胶抽拔管物资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整体工程概况
1.1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水厂矿区至曹妃甸港区集疏港铁路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橡胶抽拔管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工程概况
2.1新建水厂矿区至曹妃甸港区专用铁路(水曹铁路)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境内,大致呈南北向展布,途经迁安市、古冶区、滦县、滦南县、曹妃甸新区5个市县区。线路北端接轨卑水线水厂站,可达首钢水厂矿区,中间通过联络线与津山线、京哈线、七滦线相连,南端抵达曹妃甸港区首钢工业站,并与港区通用码头联通;全线总长度为145.784km,其中双线全长126.30km,木厂口~化工园区~甸头线路全长120.11km。北环路~通用码头~甸头线路全长21.36km。
3.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总工期22个月。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三.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1执行标准:国标。
1.2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铁科院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
3.1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签约时提供。
4.询价采购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
5.1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报价安排
1.报价人资格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同时提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1.3生产企业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具有检测资格机构出具的近年内铁科院质量检测报告。
1.4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2.报价说明(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2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根据本厂特殊地理位置,报价人须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2.3卸车费是指材料卸至采购人指定装备,如料场、仓库等。
2.4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报价人“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有效。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2.5合同执行按中标单价结算,价格固定不变。
2.询价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