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图县亮兵镇桥涵维修及改建工程已由安图县财政局以安财预指[2017]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图县亮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西村新建盖板桥一座,河北村新建盖板桥一座,南沟村新建盖板桥一座。沿线设置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道,防护工程45米。
2.2建设地点:安图县亮兵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工期9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