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的委托,就其激光位移传感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编号为0702-1740CITC1032,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 招标内容
2.1 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激光位移传感器 台 8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2.3交货地点:北京。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报表(如2016年的未出需提供2015年的)和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
3.3 前三年内(2014年~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6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7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8 投标人具有与采购设备相同或相似设备的供货经验,须提供2012年至今的至少1份供货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0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1 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授权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出售
4.1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