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7030508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炉SCR催化剂烟道声波吹灰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5084。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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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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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声波吹灰器 |
声压(1米)为:≥147dB;发生频率:70~200Hz;单台声波吹灰器有效清洁范围:纵向≥15m,横向≥6m;烟道截面积:11*16m;压缩空气压力:0.5~0.8MPa,声波吹灰器本体为进口产品 |
套 |
20 |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3交货地点: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内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产品自2012年以来具有100套及以上装配在300MW及以上机组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类的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5)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机构(CNAS)或(CMA)出具的声功率检测报告或认定证书;
6)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如投标方为代理商,必须具有进口声波吹灰器代理授权许可证书。(提供授权许可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