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灌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其智能化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智能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7-018J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10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液晶窗口屏制作安装50万元以上(含)二项以上合同业绩及验收证明。
8、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合同业绩及验收证明等原件,以备查验。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新的证书与旧的证书都作为有效证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30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