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7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LED灯具选取入围服务单位项目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按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LED灯具选取入围服务单位项目采购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如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代理经销证明;
3.4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29 日至2017年 7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