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永顺县溪州水库工程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15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部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永顺县水利水电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溪州水库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永顺县。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水库基础处理、岛屿与堰坝、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4597.68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工作为本工程所有土建、金属结构制安和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实施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施工监理、临时工程监理等,监理周期为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480日历天)。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实施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单位;
3.3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 本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6月28日起至2017年7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