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首都机场运行保障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关于首都机场运行保障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16]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航站楼、西区停车楼及飞行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航站楼、西区停车楼及飞行区
2.2 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首都机场运行保障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航站楼、西区停车楼及飞行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2.3 本的计划工期:48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 年12 月 31 日。
2.4 本的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承担首都机场运行保障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航站楼、西区停车楼及飞行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1)航站楼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对T1、T2、T3航站楼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改造,主要包括安防网络、数字视频集成管理平台、视频图像存储、摄像机布点、综合布线系统、供电系统、T2安防机房改造及原有监控主机房的利用等。主要设备有:①中心设备;②T1、T2前端设备;③T3前端设备。同时配置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网络安全性设备、综合布线、配电设备等;
(2)西区停车楼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西区停车楼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施及管网,以及西区停车楼安防控制中心,主要设备有①前端设备;②线路设备;③存储设备。同时配置服务器、交换机、系统软件及显示系统等;
(3)飞行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跑道监控配置广域高清摄像机、广域热感摄像机等设备;飞行区滑行道监控配置200万像素高速球型摄像机;飞行区机位监控配置200万像素高速球型摄像机;配置T3客桥监控、灯光站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
2.6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30,043,626.02 元,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6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