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阳江阳东农垦局宝山风电场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7205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7205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阳江宝山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那龙镇。阳江市阳东区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缘,东经111゜45′ ~112゜21′,北纬21゜42′ ~22゜15′。东连阳江市、恩平市,西邻江城区,北接阳春市,背山面海,南临南海。项目区域属滨海丘陵地区,由山地、丘陵、河谷平原和海脊平原等多种地貌单元组成。海拔高度约100m~420m。场区风资源丰富,主风向稳定,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工程建设条件良好。
本项目共安装19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及4台3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2MW限发1.5MW,总装机容量49.5MW。就近接入110kV岭南风电场升压站,通过后者送入阳江电网,升压站已在岭南风电场项目中建成,本期新增部分电气材料及相应材料基础。
2、招标范围:电力电缆、控制电缆。
采购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35kV电力电缆 |
FSY-YJLV23-26/35-3×70 |
6450m |
2 |
35kV电力电缆 |
FSY-YJLV23-26/35-3×150 |
4070m |
3 |
35kV电力电缆 |
FSY-YJLV23-26/35-3×300 |
1770m |
4 |
1kV电力电缆 |
YJV22-0.6/1-3×240 |
4380m |
5 |
1kv电力电缆 |
ZB-YJV22-0.6/1-3×300+1×150 |
100m |
6 |
1kv电力电缆 |
ZB-YJV22-0.6/1-5×16 |
100m |
7 |
1kv电力电缆 |
ZB-YJV22-0.6/1-5×4 |
100m |
8 |
1kv电力电缆 |
NH-YJV22-0.6/1-2×16 |
100m |
9 |
控制电缆 |
NH-KVVP2/22-0.45/0.75-4×4 |
100m |
10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4×4 |
100m |
11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4×1.5 |
100m |
12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4×2.5 |
100m |
13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7×1.5 |
100m |
14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7×2.5 |
100m |
15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7×4 |
100m |
16 |
控制电缆 |
ZRB-KVVP2/22-0.45/0.75-14×1.5 |
100m |
注:由于设计图纸不齐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其中数量为“100m”的数量均不确定。最终结算量以实际需求及供货清单为准, 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7月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宝山风电场施工现场或指定施工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中电建阳江阳东宝山风电场项目35kV电力电缆技术规范文件》技术要求。
7、其他要求:①中标方应根据电缆分盘计划在电缆盘上把电缆所使用部位标注清楚。②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签应提供35kV电缆样品及YJV22-0.6/1-3×240电缆样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取得有效的生产资质证书,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为准。
3.1.2.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2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文件》;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财务状况:
3.1.6.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6.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9日下午17点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