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的委托,对“国道521线(原省道运永线)运城至永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审查”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17]005号
二、项目名称:国道521线(原省道运永线)运城至永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审查
三、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国道521线(原省道运永线)运城至永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审查 1 510000元
2.招标内容及范围:国道521线(原省道运永线)运城至永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审查,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地点:运城市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用携带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上年度审计报告,近期社保凭证,纳税证明;
(5)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谈判文件发售:
报价人须持本公告第“五”条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09:00—12: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