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江门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市局(含交警)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广告宣传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0-201706-101001-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局(含交警)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广告宣传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会议、宣传活动的现场布置;宣传活动所需的物品制作;提供广告、宣传活动物品制作所需的物料。本期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本期服务资格有效期内的服务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50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应包含(或含义基本相同):广告材料(用品),广告设计、制作、装饰(安装)工程],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30日 至 2017年07月0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