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安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安保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DGCG52017-94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一包 日照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安保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取得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4、外地企业应在日照市公-安部门备案;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15.84万元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