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就海门市城区市政路桥养护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 海门市城区市政路桥养护监理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HMJT2017 046
1.主要内容: 海门市城区区域的道路与桥梁巡视检查、日常维护、破损修复等监理,主要范围为海门城区东至民生河、西至宋季河、南至上海路(不含上海路)、北至北海路区域。
2.监理服务期:合同期三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
三、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2 拟派驻的总监资质要求及其它要求
总监必须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质证书。
2 . 3投标人自201 3 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年养护监理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路桥养护项目监理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委托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2.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 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员 2名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人员常驻要求:每周在工地现场不少于5天,所有人员不得随意变换。
3、海门市外企业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在海门有固定办公场所(如是自用房屋,请提供自用房产证;如是租赁房屋,请提供租赁合同)。
四、标书发售 地点 :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 标书 (标书详见附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6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