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阿里地区噶尔县新乡电站技改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西藏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噶发改字[2017]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冲沙闸,重建尾水导流墙,修复厂房,大修2台水轮机,更换调速器,维修2台发电机,增加厂房保温、升温措施,改造厂房照明措施。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贷款资金,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7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