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海事博物馆-A区工程钻孔桩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
1.1.3 工程范围:广州海事博物馆-A区工程,基础设计为173根旋挖钻孔灌注桩,桩长为15~22米,施工前对每根桩做超前钻,每桩一孔,要求桩底连续持力层厚度不小于三倍桩径,并于施工前按照超前钻资料重新调整实际桩长。
1.1.4 专业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1.1.5 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规划建用字[2016]26号。
1.1.6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5]109号。
1.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8 投资总额:人民币13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8.39万元;
1.1.9 招标内容:(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超前钻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2)进行土样室内试验、原位试验;(3)形成书面勘察报告。(4)提供工程桩收桩标高的意见。(5)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超前钻部分的桩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具体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最终以签订的勘察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1.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年8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2 前期服务机构
1.2.1 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主)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化工部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广州建协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2.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3.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3.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3.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3.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1.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1.3.6
1.7.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7.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7.5 投标人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