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电车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广州市电车公司2017年营运车辆卫生保洁延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GZGK17E095C1153C
2. 项目名称:广州市电车公司2017年营运车辆卫生保洁延时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预计车数(辆) 营运车辆保洁服务费的最高单价限价 临时增加人员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
营运车辆卫生夜间保洁服务 1577 5元/车/日
(不区分车型) 50元/人/日
备注:1、本项目为营运车辆卫生夜间保洁服务,营运车辆(含大巴车、中巴车、小巴车)预计1577辆,站点113个。以上数据为预计数量,实际保洁车数量及站场数量以采购人具体通知要求为准。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5.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2)具有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磋商文件,并在参加正式响应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1) 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 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复印件。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7 月 4 日至2017 年 7 月 10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