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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眉山市美术馆装修及设备购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眉市发改社[2016]38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7-15。本

一、本项目经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市发改社[2016]38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7-15。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眉山市美术馆
项目名称 眉山市美术馆装修及设备购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
建设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苏洵公园琼华堂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筑总面积约145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美术馆装修、展厅装修。
建设资金 市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眉山市美术馆装修及设备购置工程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常驻施工现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换;2.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美术馆项目,或书画院项目,或博物馆项目,或文化馆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验原件并留鲜章复印件),并提供业绩项目完工后不少于2张实景彩色照片(包括正大门及展厅各1张);3、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4、比选申请人的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交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5、抽取后,业主将对中选人提供资料进行复核,若中选人提供虚假资料(包括隐瞒)一经查实,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取消中选资格。6、采用A方式向比选人直接递交保证金的,请务必注明本项目名称;采用B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需提供本项目网站担保截图并加盖申请人鲜章。7、特别说明:在本项目第一次固定价比选中,由于中选单位伪造虚假业绩骗取中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中选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7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7月12日14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57.67 7.8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7月12日14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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