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金亚新能源电动车项目研发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崇左市城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金亚智能科技新能源电动车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工管复【2017】4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金亚新能源电动车项目研发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规模:研发中心建筑及安装、室外总平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工程,建安费约3000万元。
项目招标控制价:建安费的1.24%
工程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保修期满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无
招标范围:金亚新能源电动车项目研发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所有建设监理工作。
设计单位: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