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保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大连保税区金港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内容、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内容:
食堂管理服务机构 1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必须涵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采购预算111万元,具体构成为:主管(经理)5500元/月,主厨5500元/月,厨师5000元/月,助厨3800元/月,面点师5000元/月,副面点师3800元/月,勤杂员2800元/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价或单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
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