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州市石湾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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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化州市石湾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化发改审招核[2017]005号批复单位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管
| 项目名称 |
化州市石湾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 批复文号 |
化发改审招核[2017]005号 |
| 批复单位 |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化州市石湾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规计〔2016〕33号)规定,石湾河治理工程项目已列入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2017年第一批治理项目清单,经化州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和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化发改审招核[2017]005号)核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治理河流长度12.5公里,护岸长度22.8公里。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包含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通过竣工验收。
3. 投标资格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3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总监理工程师《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的水工建筑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担任本工程总监及其他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3.4企业须完成广东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5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茂住建﹝2015〕81号)的相关规定,取消投标企业建设工程投标前审查备案、办理密钥等相关手续, 取消项目投标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凡具备合法资质(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在开标签到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缴纳后不退。
5、注意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若有需要澄清的问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1 日 15 时 0 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电话:0668-2294023),投标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人员参加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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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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