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周宁县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场地、围墙及绿化工程 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周发改审批〔2014〕8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周宁县妇幼保健院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周宁县妇幼保健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周宁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周宁县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场地、围墙及绿化工程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周宁妇幼保健院的 场地、围墙及绿化 等 工程 。 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86526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 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行。
(2)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
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