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集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集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涉及的各乡镇

 1.招标条件

集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涉及的各乡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的详细情况如下:
标段 施工地点 主要工程量 招标范围 企业资质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下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投标控制价上限(元)
JT01 太王镇、麻线乡、大路镇、清河镇、头道镇、财源镇、台上镇 15.9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志、护栏等工程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累计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工程(至少包括护栏、标志二项施工内容,可不在同一项目中) 2,917,360
计划工期: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上表,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在网上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