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扩容项目(东部热网)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2017-07-07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
1 |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见技术规范书 |
CHDTDZ074/17-QT-0401 |
四、项目概况
2017年丹东公司计划联网区域为兴一路至三纬路(局部延伸至宝山大街),工程建设为从胜利桥DN1200管道接口往东引出DN1000的管道沿桃源街行至山上街,一直到六纬路后引出DN900的支干线继续沿山上街接带东都屹景、于家、城隍庙等热负荷,主干线变径为DN700的管道沿六纬路敷设至十一经街,再沿八纬路接带至一经街等负荷,主干线六经街变径为DN600后一直到三经街区域变为DN500,并于当年采暖季投入运行。
高温水管网单程总长度约10.568千米、管径为DN1000-DN250;补水管网总长度约10.5千米,管径为DN400-DN100,热网及补水全线采用直埋敷设,八千平房改建1220㎡收费大厅一座。二次网管径及长度:山上部分1280m,管径DN150-DN300;山下部分9030m,管径DN80-DN400。新增9座换热站,其中一座新建换热站,其他换热站为改建工程。
高温水工程总投资约84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345.0548万元。
二次网及换热站工程总投资0.621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356.5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 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1人,投入人员具有土建专业二级以上造价员3人,具有安装专业二级以上造价员2人,具有电气专业造价员1人,本项目共投入人员不得少于7人。
(3)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
2014-2016年期间,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供热管网工程服务业绩,且成功运行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它行业不要填写(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热网工程的合同扫描件(合同的和签字页)及顾客反馈意见表原件的扫描件。提供无关业绩或未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4. 投标人近3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12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 2017年7月12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