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韶关供电局2017年变电站电能表计量装置轮换安装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以广电市部〔2017〕2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
2.2建设规模:韶关供电局2017年变电站电能表计量装置轮换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对220kV芙蓉变电站、110kV鹤冲变电站等28个变电站的733块旧通讯规约的电能表进行更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对220kV芙蓉变电站、110kV鹤冲变电站等28个变电站的733块旧通讯规约的电能表进行更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 00秒至2017年 7 月 13日 16 时 00 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