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TY2017-006
1.招标条件
涞源县C007/县城-西夹山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涞源县发展改革局以涞发改字(2017)4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涞发改招标核(2017-13)号)。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镇政府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涞源县涞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涞源县县城城里村,向西北终止于西夹山村。
2.2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等工程的建设,在原路基上进行加宽。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涞源县C007/县城-西夹山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
2.4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信息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