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 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投字【2017】100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麓山南路提质改造项目示范段施工
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3 、建设规模:麓山南路提质改造工程,南至西二环,北至新民路,全长约5km。本次实施范围为其中示范段施工,累计长度约1340米。具体为新民路至师大生科院段,长约490米;师大至善楼至湖大留学生公寓段,长度约320米;湖大工商管理学院至天马村路段,长约140米;师大音乐学院至师大美术学院段,长约150米;悦购广场至中南老校门段,长约240米。项目总投资额约2.5亿元。
4 、资金来源:融资及自筹资金。
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 、招标范围:包括新民路至师大生科院段两厢、师大至善楼至湖大留学生公寓段两厢、湖大工商管理学院至天马村路段两厢、师大音乐学院至师大美术学院段西厢以及悦购广场至中南老校门段东厢建筑风貌及外立面的提质改造、节能防水、建筑物周边绿化景观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民路至师大生科院段、师大至善楼至湖大留学生公寓段范围非地铁施工区域内的市政道路、排水管网、交安设施等除自来水、燃气、杆线迁改、弱电线路、综合管廊外的其他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9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10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 、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 、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往施工业绩。
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5.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6人、安全员6人、质量员5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5.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