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项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以桂林审产字[2016]2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项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材料检测。
2.1.2 建设地点: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内。
2.1.3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为20公里,停车场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
2.1.4服务期限:以工程施工工期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
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项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材料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3.2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或以上级资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3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及工程检测上岗证。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 6 日至 7 月 13 日,